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启动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并对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进行考核评估。
据了解,这是两部委首次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进行考核评估,旨在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重点村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重点村镇引领作用,推动重点村镇品牌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2019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先后推出四批共13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198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各省积极推进省级重点村镇名录建设,目前全国已有超过6000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文化和旅游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政策倾斜、人才培训、宣传推广、金融贷款等方面加大对重点村镇的支持力度,将重点村镇建设成为文旅融合、产品提升、业态创新和政策集成的重要载体。
此次开展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考核评估工作,是提升重点村镇建设质量和品牌价值的重要举措。考核评估工作将通过重点村自评、省级主管部门考核、全国主管部门复核等环节,对照《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中的遴选标准和负面情形,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发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不符合遴选标准的重点村,或者在旅游产品内容安全、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土地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重点村,将撤销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称号。同时,考核评估工作还将与新一批的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挂钩”,省级主管部门可按照提出“撤销称号”意见的重点村数量,补充推荐相应数量的乡村申报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优化重点村镇名录。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考核评估工作,总结重点村镇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适当方式加强宣传推广,为重点村镇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借鉴参考。
来源:中国旅游报 记者 赵腾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