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地入选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上新”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将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龙岩市、三明市)、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区等七地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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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