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发布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激活文旅市场活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动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财政厅修订了《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现予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登记号为SDPR-2026-022000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
通知
2026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