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21家旅游景区为 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21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北京市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  2.河北省
通知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