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评定工作。经各市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将拟评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

联系电话:0531-51791722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

特此公示。

附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评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31日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评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

序号

申报地区

申报单位名称

1

淄博市博山区

博山陶瓷琉璃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

聊城市(阳谷县、东阿县、莘县)

黄河文化(聊城)生态保护实验区

3

临沂市郯城县

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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