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在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举 办了“枫桥杯·法治‘枫’景”摄影作品颁奖典礼暨优秀参赛作品展,”莒南县人民法院摄影作品品《用”三尺巷”化解二十五年纷争》喜获优秀奖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杯·法治‘枫’景”摄影比赛,并于今年6月-10月在《人民法院报》开设“枫桥杯·法治‘枫’景”专栏,截至10月底共收到作品300余幅,有100余组(幅)摄影作品陆续在《人民法院报》刊登。经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刊登摄影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后,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及组织奖2个。莒南县人民法院干警邹旭共有4组(幅)摄影作品入选,并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其中一组三幅摄影作品《用“”三尺巷”化解二十五年纷争》喜获优秀奖。

获奖作品

用”三尺巷”化解二十五年纷争

程立东用“三尺巷”的故事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程立东在村委办公室了解案情

程立东实地勘查,并向镇村干部提出解决方案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近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道口人民法庭法官程立东给伤了25年和气的当事人黄某、李某讲起“三尺巷”的故事。

黄某和李某是莒南县石莲子镇某村的邻居,原本关系比较要好。1997年春天,两家闹得不可开交。当年,村庄道路规划中途而废,黄某和李某的宅基地使用面积皆因规划有所损失,二人都觉得自己吃了亏,邻里矛盾越积越深,两家人数次到村委、镇信访办理论。镇政府、村委多次出面处理,但始终无法化解纷争,这一矛盾也因此成了历届村干部的“老大难”。

不久前,黄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退出其侵占的宅基地。道口法庭受理后,程立东认为,邻里纠纷虽小,但事关当事人的幸福,要及时定分止争,更要通过化解矛盾,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程立东当即到镇政府、村委了解情况,商讨解决方案。石莲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组,协助法庭解决纷争。经过实地勘查后,程立东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沟通。

在大榆树下,程立东先向双方释法明理,然后用“三尺巷”典故感化、教育双方当事人,接着用“远亲不如近邻”“让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风平浪静”来劝说双方当事人,告诫他们不要再因“这点小事”,给自己添堵,修复邻居关系才是最好的结局。

经多方协调,最终,村委同意补偿部分款项,被告同意拆除现有院墙并恢复原状,原告也表示不计前嫌,和好如初。(邹旭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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